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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春城晚报报道,10月22日,我省3座跨江大桥将拍卖冠名权,企业可花钱为怒江特大桥、澜沧江大桥、牛栏江特大桥起名字。2003年,红河卷烟厂以619万元的高价竞拍元江特大桥冠名权,获得30年的冠名权和相关广告位3年的使用权。此后,这座连续钢构世界第一大桥被命名为红河大桥。
地名作为城市的公共资源,其基本作用是为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服务的。拍卖城市基础设施冠名权,不仅可以充分调动民间资金,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一定数量的资金,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又可以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充分显示其雄厚实力。一举两得的双赢效应,使得这种城市经营手段正方兴未艾。 “经营城市”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兴起的一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模式,是一种新的现代城市管理思路,是推进城市化,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一大新战略。政府像经营企业一样来经营城市,通过市场经营,为城市发展提供资金。这个概念虽然不算新,但政府能摈弃死板的行政作风,摒弃怕犯错怕惹事的中庸态度,主动身体力行,为百姓谋大利益,确实是不小的进步。 无独有偶,昆明市政府10月20日与法国城市照明管理集团签约,由法方投资8500万元,对昆明市52500个路灯进行改造并接管15年。完成昆明路灯系统节能降耗改造,维修并管理昆明公共照明系统,报酬为所节约电费的80%。15年后,法方将把所有路灯设施和管理技术及原有职工无偿移交给昆明市政府。 作为一名云南人,我欣喜的发现,我们的有关政府部门已经早早的跟上了这股经营热潮,而且操作管理也更加规范合理。云南政府的商业头脑,在这次的“冠名权事件”和“路灯接管事件”中得到了充分的证明。随便算算帐,云南将增加千万级的城市建设资金,这对城市建设、地方经济将带来可持续性的良性发展。 城市经营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发展的一场深刻变革。改革带来巨大变化的同时,必将产生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比如如何保存城市文化和景观不被破坏、如何处理好改革中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如何做到商业经营管理透明公开,这些都是亟需考虑的问题。我希望,政府在做好经营的同时,也能解决好改革中带来的系列问题。在制度、规范、执行上做好文章,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才能做到文化与商业相得益彰,城市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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