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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小李养了一只萨摩耶。从今年五月份说要实行新的养犬管理条例开始到十月份颁布这个法令,他就一直很担心,四处询问她家的狗还能不能养。而从今年开始,昆明很多家有狗宠的市民也都变得焦虑起来,担心自家养的狗被列入禁养令之中。更多的市民则为是否办理养狗证挤破了兽医局的大门。
据新颁布的《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称,33种烈性犬将不得在昆明主城区内饲养,其中包括人们熟知的德国牧羊犬、英国斗牛犬和藏獒等;而养犬管理将按照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实行分类管理,并且还将在养犬管理重点区域内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类似的管理条例包括,狗狗进入公园需要和人一样买票,不能进入宾馆、商场、饭店、游乐场等公共场所(9月25日《春城晚报》)。 对《条例》的实施,很多人发表了看法。有的人认为《条例》收费过高,240元的管理费用对于收入较低的家庭是个负担,只会加剧人们遗弃狗狗的数量,势必造成流浪狗数目的增多,更加不利管理。有的人认为《条例》并没有做到管理狗的同时维护狗主人的权利,比如狗狗进入公园需要买票,作为狗主人,在已经缴纳管理费用的同时不应当再负担门票的费用。还有人认为,养狗本身是个消遣的事,现在却变成了麻烦事,规矩过多实在不合理?/P> 其实,按照我朋友小李的逻辑,养狗是需要管理的,而这个管理不是对狗的管理,而是对人的管理。提高养狗人的道德素质,是解决养狗不教问题的症结所在。《条例》所需要规范的是养狗人的养狗习惯,比如养成为狗清除大小便,管理好自家狗的习惯,而不要让养狗成了引人唾骂的不耻之举。 说到底,人养狗和养小孩一样,如果人不教,还会学坏,狗不教,同样养不成好习惯。人不教,父之过,狗不教,主人之过,管理条例的颁布,只是强化了这个教化的必须,规范了养狗的习惯,并期望以此提高养狗人的整体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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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说乱有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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